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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新规出台 与你密切相关

发布日期:2017-08-29 

2017年5月23日,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《关于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除了强调夯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基础,还提出了公积金缴存八项新服务措施。

每个月都要缴存公积金,如果不知道新措施不就亏大了!这里小编带大家梳理一下此次通知中和大家相关的内容。

账户要实名

单位和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需实名登记,出现调整和变动要及时更新。这里职工的基础信息包括身份证号、工资总额、婚姻状况、配偶信息、所属机构及职务、学历、电话号码等。

相信大家都知道,公积金可以通过多种网络端口查询,但据小编了解,如果想通过网上平台享受公积金相关的综合服务,前提条件就是账户基础信息完整准确。

缴存影响征信

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缴存,单位有关负责人不能提取公积金,相关信息还将纳入征信系统。而缴存守信的单位和职工,则可获得资金中心与商业银行提供增信等增值服务。

封存账户分类管理

职工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,公积金账户标示为“保留”。新增的封存账户转移到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。

这里小编解释一下封存账户,如果你离职了,上一家公司会为你办理公积金封存,等到新单位后,新公司办事人员会在新公司里启封你的账户,并缴纳公积金。

开展便民服务

开通的有短信服务、微信服务平台、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网上服务大厅等服务措施。据融360小编了解,多地区公积金查询也可以在微信和支付宝的相关服务窗内操作,十分方便。

破产企业为职工补缴

经批准实施破产的企业,为职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,由企业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。

部分企业可降低缴存比例

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发展,经职工同意,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。

除了上面小编梳理的六项之外,通知还提出了其他配套服务,比如对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,持有《北京市居住证》的在职职工享京籍同等提取和使用权利,以及明确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、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、医师、港澳台、外籍的科技创新人才有关的缴存和使用权益。

公积金你真的会用吗

说了这么多关于公积金的新措施,小编想问下大家,公积金你真的会用吗?

每个地方缴存比例不尽相同,但都是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,钱全部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,累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。可是如果不会用,这笔钱只能白躺在账户里睡大觉。

提取账户的钱

买房付了首付后就能申请提取了,部分地方租房也能申请。不过地区间有差异,一些地方会有连续缴存够多少个月才能提取的规定。还有连续10年未用的最高可提10万元用于装修,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全额,死后继承人也能提取。

办理贷款

公积金贷是小编了解到的从金融机构贷款时利息最低的,贷款5年以上利息才3.25%,5年及以下只有2.75%,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是4.9%,现在环境下商贷利率还可能上浮。

买房子时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剩下不少钱,由于各地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,如果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所需资金,不足的部分还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商贷,构成组合贷款。

当低保使用

符合低保待遇的,如果按时且足额缴了3个月以上的公积金,经过审核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钱。

治疗重大疾病

缴存职工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,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日是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,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住院费个人负担部分。


来源:融360